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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anuary 20, 2020

向斜杠律师杜韩念看齐

斜杠律师有很多,杜韩念学长就是我非常欣赏的一个。
其实我们这一行就好像韩念学长说的负能量太多,因为都在帮客户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是一份高压的工作。在满满负能量的磁场种,若没有适当的平衡与心态调整而不小心把工作上的情绪带回家,枕边人或家人往往将会是那一个不小心接收这些不必要的负能量的人。
我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忱的人,律师这一份职业,对我而言也是一份工作。今年是我在法律业界迈进第十一个年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断,我依然可以在法庭上看见自己的初心,依然可以在客户的笑容看见自己内心深处的感动,偶尔也会上电台与听众分享一些法律知识。
与此同时,我也非常享受近五年窜跶在社交网络无意种成为一名微商领导的自己,接受了无数的舞台表扬,一年二至三次的免费旅游奖励等。最让我满心喜悦的是看到代理的一步一步成长与蜕变,大家变得越来越好也活得越来越精致美好。这样的斜杠生活,若不是有满心的热忱和一种负重致远的使命是绝对坚持不下来的。
我很喜欢韩念学长说的活在当下享受工作,因为人啊喜欢的事情本来就是可以很多,余生不长,所以应该是想学什么就去学,想做什么就去做。律师其实只是一个名词,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当卸下律师的身份时我们总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可韩念学长更优,带着律师的斜杠身份活出自我。
我会努力向韩念学长看齐,让每一天的生活过得更精彩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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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斜杠律师 #杜韩念 看齐

Monday, December 16, 2019

格局决定结局 • 思维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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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决定结局 • 思维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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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有两件事对我们很重要,一个是格局,一个是思维

昨天和一名初识的同行律师聊起“想当年...”

试着让时光倒流,想象一下大概还有半年的时间你就要大学毕业走进职场。你在各场招聘会之间,在眼花缭乱的职位中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

此刻,也许你还在纠结几个不同行业的offer如何选择

一路走下来也许你已经拿到好几家公司的招聘却在犹豫到底该选哪一家?

家人的一通电话之后也许你还在想以后该哪座城市安家立业

又也许你刚刚结束毕业论文写作,脑袋被榨干之后的你想给自己放个假,暂时都不要开启求职之旅。

不知道现在制度有没有变,我们当年的马大法律系一个学年大概只收100个学生,要挤进这百人榜还真肤浅的只看你的成绩!这样的入学制度害死我每次递名片的时候只要不小心被发现我是马大生看我的态度就从傻呆甜360度转变实力派,还要给他们咨询到祖宗十八代🤦‍♀️

你知道吗?在马大每当靠近毕业的季节就有很多大型律师楼挂着职场咨询的羊头过来招聘实习生,有些甚至直接在学府里面试,有些还安排载送带我们去参观考察他们家律师楼。我忘记不懂是哪个家伙告诉我加入这些大律师楼都没好日子过反而小的律师楼可以A-Z学到完,可悲的是我这白目还真的相信了!也就这样和大公司绝缘了😭

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影响力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一句话或许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我想那所谓的A-Z学到完,大概就是给我一种底气可以打工三年就自己胆粗粗跑出来创业而已吧!坦白说我要把事业做大我还真想没有路🤦‍♀️没关系!我学!这些天眼看比我年轻的一代怎么写商业计划书怎么融资怎么把企业做到上市我眼睛才亮了起来。

我明明就有很伟大的梦想,就是要赚很多钱然后退休去环游世界。我其实也想不通为什么当初会有那样的格局去选择一家不起眼的小律师楼实习。我那时明明是杯抢手的黑糖珍珠奶茶,一堆人在排队等着要买单;而我的思维大概就是觉得kopidiam的teh tarik历尽风霜更有味道吧!

人各有志,珍奶和teh tarik各有各坚持。

没有好或不好因为都只是一种选择,价钱不同而已。
格局亦然,结果不同而已。

我不知道如果我当初加入big firm的话现在会是什么样子,我没有强大的团队所以很多东西都还在学也没有很会所以就突然就很感慨地想对学弟妹们说,在追求高质量就业的路上,要记得一个人可以走得很快、一群人才可以走得很远。

人要有远大的梦想,因为万一不小心实现了呢?毕业生在做出选择时,应充分考虑时代变迁和自己的天赋与能力,天底下没有可以学完的知识,毕业以后请不要放弃对学习的热忱也不要因为害怕吃苦而对梦想止步,因为“富贵苦中求”!有什么样的思维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还有我觉得这个社会里,女人还是很容易困在“女孩子,别那么拼”的劝说中和在某个男人“我将护你一辈子”的甜蜜承诺中。女人啊!每个男人在变成渣男之前都嘛是男神,要不然怎么还会有我们这些律师存在的价值。

你们有没有想过,人生之所以能达到一个高度,往往就是人们在心中为自己选定的高度。如果一个人心中从来没想过到达顶峰,那么,他也就永远不会获得成功!

曾国藩曾说:“谋大事者首重格局。”

人生这盘棋局,全由格局决定。有怎样的格局,就有怎样的结局。

❥—✦号外•安歌加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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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爸妈大概到现在都不知道,其实我当年填大学科系的时候我只是在选大学都没在选科系。我第一选择马大法律系,第二选择却是马大中文系。前者是父母期许的,后者才是我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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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24, 2009

马来西亚的诽谤法

续之前写的Blogger & Law Forum 2009, 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马来西亚的诽谤法律条款。

在大马,博客被起诉诽谤的事件屡见不鲜,也提醒了大家自由言论的限度。

1) 什么是诽谤(Defamation)?
诽谤,顾名思义,就是企图在他人眼中降低某人的良好声誉。
诽谤的形式可以分为口头诽谤(Slander文字诽谤(Libel)

2) 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的形式有哪些?
口头诽谤是经过口诉,比如用嘴讲。
(Slander involves the making of defamatory statements by a transitory (non-fixed) representation, usually an oral (spoken) representation. )

而文字诽谤的管道是通过报章,书籍,或是其他能够使诽谤言论永久保留的管道。
(Libel involves the making of defamatory statements in a printed or fixed medium, such as a magazine or newspaper. )

3) 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有何不同?
基本上两者的不同在于索取赔偿方面,口头诽谤的受害者必须证明由于诽谤的言论,本身蒙受金钱上的损失,才能够索取赔偿;而文字诽谤的受害者无须证明蒙受实际上的金钱损失,就能索取赔偿。

4) 诽谤是刑事案或民事案?
诽谤可以是民事案,也可以是形式案(刑事法典 500 条文)。
在英国, 如果诽谤要被列为刑事案,诽谤的言论必须扰乱到公共次序。
而在马来西亚,就没有这样的区分。

5) 马来西亚是否有民事诽谤的相关法令?
有,马来西亚的诽谤法令叫做《1957 年诽谤法令》。但是,这本法令的内容还不是很充足,因此,法庭在审理诽谤案件时会参考英国的普通法。

6) 在法律上,如何才算是诽谤?
诽谤的罪名要成立,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a) 所用的文字,或说的话,是诽谤性的。
b) 诽谤的言论牵涉到起诉人。
c) 诽谤的言论已经被散播出去。
**博客的言论如果符合这三项,其文章便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所以,写文章真的要很小心。最好不要得罪那些有头有势的人,尤其是政府人员。***

7) 什么样的言论才算是诽谤?
诽谤性的言论不止局限于文字,也可以包括其他形式,如漫画。
诽谤 的言论可以是直接性的,或是通过影射。
被视为诽谤的言论必须以他 最通俗的方法来诠释,在无需作者的解释下,当大多数正常思考的读 者都觉得那些言论降低某人在社会上的地位,那就是诽谤的言论。

8) 批评政府算诽谤吗?
在英国有个著名的案例,某人在报章写文章批评市议会,过后遭市议 会起诉诽谤。法官宣判起诉人败诉,因为人民身为纳税人,是有权力批评政府的。

9) 诽谤的言论如果没有指名道姓,可以吗?
就算诽谤的言论没有指名道姓,只要大多数的读者能够确认被诽谤者是谁,那么,就已经符合诽谤的元素了。

10) 诽谤的言论如果只有受害人看到,而没有传播出去,这样算诽谤吗?
如前面所讲的(第 6),诽谤的第三个元素必须是所牵涉的言论必须传 播给第三者,如果只是作者和被诽谤者知道,就不能在法律上被视为诽谤。

11) 能否诽谤已经去世的人?
在法律上,一个人死后,他的名誉将随之而去,因此以去世的人是没 有名誉的,所以死者的家属或其他人是不能起诉发表诽谤言论的人。

12) 转载诽谤的言论需要负责吗?
很多人都很喜欢转载其他人的言论,放到网上。如果那些文章是诽谤 性的,虽然并非转载者原创,转载者也必须负起责任。

13) 说事实是诽谤吗?
如果发言人能够证明所讲或所写的是事实,就不算诽谤。

14) 法庭是如何决定诽谤诉讼里的赔偿?
法庭在决定诽案的赔偿时将率先考虑受害者在社会里的地位。早期的诽谤案受害者有很高的赔偿。成功集团(Berjaya Group)业主陈志远(Vincent Tan Chee Yioun)起诉《马来西亚工业》杂志(Malaysian Industry)及四名撰稿人诽谤他,而法院也判决陈志远的告诉成立,应该获得总和马币一千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打破我国诽谤官司的纪录,创下有史以来最高的诽谤赔偿金额。)
近年来,我 国的法庭已经比较不愿意给于诽谤案受害者较高的赔偿,因为法庭觉得以往的诽谤案例所要求的赔偿过高。

总结: 在马来西亚,人民固然有言论自由。但是,当我们的言论涉及到其他人,我们就必须小心谨慎。